四川新闻网泸州4月22日讯 日前,叙永县统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再次进行集中学习。
在会上,总经济师淡钰江同志详细解读了《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要求统计人员要坚守“四条红线”,自觉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统计保障。
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认识到该责任制规定(试行)的出台,是对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约束,各级统计人员应该增强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