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4月21日讯(杨洋 陈小兰)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李某元申请执行彭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彭某应向李某元支付劳务费12000元,因向李某元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彭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元便向叙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彭某拒不到法院,也拒不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决定到被执行人家中送达并了解情况。
执行干警找到彭某时,彭某坚称自己没有钱,在执行法官宣读搜查令对彭某进行搜查,发现其微信明细交易频繁,每月都有两三万元的收入,执行法官遂将彭某带到了人民法院。
到法庭后彭某依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抵触情绪强。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并表示再不履行,便要对其实行拘留强制措施,在法律的威严面前,其主动向执行干警承认自己的错误,支付完毕了全部案款,案件遂顺利执结。
叙永县人民法院将50000元以下小标的额的案件归为快执小组执行,快执小组由一名员额法官和法警大队的全体队员组成,以提高执行兑现率为原则,加大执行力度,力争一次性全部执行到位,以化解案多人少矛盾,避免和解带来恢复执行,从而减少执行工作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