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4月14日讯(斯德元 文/图)为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情况,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4月11日,古蔺县二郎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周末时间,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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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中,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家中、工作场所,同服刑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了面对面交谈,查看他们的生活环境,了解其最近的工作情况。
年过八旬的社区矫正人员吕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5月19日,因病对其实施暂予监外执行至今,在与吕某某家属谈话时,得知目前吕某某身体状况依然不好,需要长期服药,工作人员嘱咐其家属一定要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每月向司法所汇报其母亲身体情况,每季度提交病情复查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社区矫正人员杨某,犯盗窃罪,现在家待业,经过这段时间的集中教育和劳动,其思想、精神面貌积极向好,工作人员告诫其要常怀敬畏法纪之心,遇事要冷静不可冲动,要服从监管、积极改造,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手机保持通讯畅通,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
通过此次走访活动,二郎司法所进一步掌握了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情况,为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