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4月14日讯(舒敏 徐盛棱)4月7日下午,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云锦人民法庭来到事发地二郎井社区,就七起合同纠纷案件现场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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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合并审理,在被告所在地巡回开庭 |
刘某早前与多个供应商合作鞋批发,往往是一季度结账。后因生意亏损,李某、程某、张某、蹇某等7人的货款共7万余元均被拖欠,7位商贩纷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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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来到被告寄宿点,扶他到会议室参加庭审。(舒敏 摄) |
7起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被告为同一人,决定合并审理。在走访调查被告财务状况时,法官发现刘某身患重病,行走不便,且年近七旬,遂决定巡回办案,在案发地开庭。于是带着国徽下乡,将法庭设在村委会,公开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法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查清案件事实。由于双方对欠款金额、偿还方式存在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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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回审理,当庭宣判。(舒敏 摄) |
庭审结束后,法官有针对性地对7名原告进行了普法宣传,向他们讲解了申请执行的相关规定,让他们知晓自己的权益,真正达到案结事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