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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贫困户银行卡取钱 一审获刑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0-04-01 17:50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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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泸州4月1日讯(姜平 韩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在大家齐心协力努力脱贫共奔小康的路上,有些人却不进反退。近日,叙永法院审理了一起入室盗窃案件,该案的受害人就是一位贫困户。

2018年9月28日下午,被告人罗某某趁被害人杨某某外出之机,到杨某某位于叙永县水尾镇集中安置房的住宅内,在该住宅卧室的床枕头下拿走杨某某的一张农村信用卡,并于当日到叙永县水尾镇农村信用社ATM机分两次共取走卡上1100元人民币。取款后,罗某某又将该信用卡放回至杨中玉卧室原处。另,被告人罗某某已委托其堂哥为其垫付人民币1100元归还被害人杨某某。罗某某于2019年7月2日在厦门同安区分局新民派出所民警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某入户盗窃他人的信用卡并使用,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经庭审后法官依法判决罗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希望大家在学法守法用法同时,提高防备心理,以免个人财物受损。

 


 

编辑:程海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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