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3月18日讯(罗永成 杨宇宏)叙永县分水镇某砖厂因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不达标,生产废气直接排入大气,经叙永县环境保护局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叙永县分水镇某砖厂罚款100000元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因该厂现已未实际经营,该厂实际负责人左某松也躲避不见,又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叙永法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并对实际负责人左某松采取了限制消费等措施。
近期该厂实际负责人左某松主动现身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想将叙永县分水镇某砖厂恢复生产用以偿还罚款及企业差欠债务,但因其被限制消费出行不便,故找到执行法官“帮忙想办法”。执行法官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角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牵头与申请方叙永县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联系,在法官主持下首先对被执行人方前期的躲避行为进行了训诫,被执行人方也积极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并表示会积极配合再不躲避,主动列出可行的罚款分期缴纳计划与申请方达成了执行和解。环保局也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角度主动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叙永县分水镇某砖厂负责人左某松的限制消费措施,助力企业更好的复工复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