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地方频道-泸州  >  政法在线
四川叙永:为不被限制消费,被执行人主动来履行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0-03-18 12:52来源:四川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进入四川手机报 短信看新闻:订阅四川特快

四川新闻网泸州3月18日讯(赵云 陈小兰) “法官,您好!我立即履行义务,请求你们法院不要将我限制消费……”被执行人主动向承办法官打来电话并履行完毕一件抚养费执行案件。

关于陈某飞与贾某方离婚后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陈某飞应从2019年1月起每月支付申请执行人(婚生子)贾某相、贾某勇、贾某超每人抚养费200元,至三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陈某飞并未向申请执行人按时支付生活费,申请执行人遂向叙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因处在疫情期间该案又涉及抚养费纠纷,及时向被执行人陈某飞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电话通知被执行人陈某飞积极履行义务,当法官告知其将被限制消费时,被执行人陈某飞表示会立即履行义务并请求解除限制消费。陈某飞在给法官打来电话当天就支付尚欠的抚养费,将义务履行完毕。至此,本案得以全部兑现,且被执行人陈某飞表示,会积极主动履行后期的抚养费。

虽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叙永法院执行干警秉持“无强制、非执行”的原则,执行力度不减,通过电话告知、限制被执行人消费、列入失信名单、传唤被执行人等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已成功执结40%的案件,执行完毕率达35%以上。

 

编辑:程海英1
四川发布网站 微博 泸州频道首页 地方联播首页 打印本页 纠错报告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