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2月23日讯(段莹莹)疫情防控期间,泸县司法局云龙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开展教育学习、心理疏导、日常监管、公益劳动等矫正工作,保证矫正质量的同时,确保了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稳定。
“线上”强宣传。每日除手机定位签到外,云龙司法所专门设立微信群,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天在微信群签到并告知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天身体状况,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疫情期间底数清、情况明;定期在微信群推送疫情期间注意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社区矫正人员疫情防治警惕意识;学习内容按时推送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做好笔记,确保疫情期间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
“线下”强监管。云龙司法所定期电话随访社区矫正对象及家人,做好疫情期间心理疏导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及家人对疫情的重视度;通过积极引导,云龙司法所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中,有3名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了抗疫志愿者服务队、服从村(社区)工作安排,不计个人得失,为全村(社区)群众作出了较大贡献。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我们充分掌握了矫正对象在做什么、在想什么、接触了哪些人、是否存在潜在风险等,同时也提升了矫正对象的自我约束力、思想认识和社会责任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