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月17日讯(纳溪法院)纳溪法院在执行申请人王彬与被执行人陈冠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冠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纳溪法院查得其名下有车牌号为川M05577的宝马牌小汽车一辆,已委托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查封,但未处于纳溪法院实际控制中,现申请人王彬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即日起,凡向纳溪法院提供该车线索,经查实并配合纳溪法院实际控制该车的,举报人能获得悬赏金5000元人民币。
被执行人:陈冠宇,身份证号:510502198109011456,川M05577的宝马牌小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