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月2日讯 2019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个人,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获“先进单位”称号,全省仅有三家法院及省高院执行局获此殊荣。
深耕细作,玉汝于成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秉承“无强制非执行、惟联动方治赖”执行理念,致力于营造川南临港自贸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目前执行指挥中心大数据平台实质运行,信息化执行工作有序推进,科技执行初具规模。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法警大队下设10个分队, 在编干警38人,占全市执行人员的26.2%,聘用人员22人,配备执行车辆11台。通过执行机制创新,从严打击拒执犯罪,圆满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披荆斩棘,战功卓著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全院执结案件4559件,保全案件3061件。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4.47亿元,占全市到位金额30%;判处拒执犯罪34案38人,占全市打击拒执犯罪的82.9%,各项指标均居全省法院前列。
先后获得全省法院2017年执行信息调研工作一等奖、2017年“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先进集体”、第七次“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活动先进集体、2018年 “执行大会战先进集体”、2018年“全省院长大比武”执行攻坚竞赛优秀组织奖等荣誉,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被市中院授评为“执行工作先进法院”。
抓铁有痕,严惩拒执
为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院长任拒执打击领导小组组长,整合业务骨干,统筹推进,推出《拒执行为处理意见》,实施《拒执犯罪证据固定清单》制度,形成打击拒执长效机制。与公安、检察院联合签发《拒执犯罪实施意见》、《拒执行为查处衔接机制》,形成“移送-侦查-公诉-审判”链性机制,并被省高院执行局在全省推广。
三年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56条,实施联合抓捕17人次,联合发布督促自首公告,14名被执行人自首,审查起诉并判处34案38人,通过打击拒执犯罪收回案款3200余万元。
其中谭小麟、谭磊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一案入选2017年四川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2018年6月,省高院王树江院长、全国人大代表在龙马潭区法院观摩何川拒执罪一案审判,对打击拒执工作予以肯定。2018年9月,最高院第十九期“决胜执行难”对许友兵拒执罪一案审判现场全程全媒体全国直播,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40余家媒体报道,获得1300余万网友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