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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治老赖 放水养活鱼
龙马潭区法院破解民营企业执行难题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8-12-24 10:56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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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24日讯(罗洪)近日,龙马潭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称赞。王某某申请执行四川省宜宾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26日作出(2017)川0504民初2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四川省宜宾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王某某货款300万元,某米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1月19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8)川05民终4号判决书维持原判。2018年4月2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向龙马潭区法院申请执行。

受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四川省宜宾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某米业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但二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通过网络查控查到被执行人名下均有多辆汽车,遂作出裁定扣押二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要求其在15日内将车辆交到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二被执行人未将车辆交到法院,也未履行还款义务。

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法官经过研判,决定通过两个方面执行该案。一是向而被执行人送达《拒不履行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二被执行人不交车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不履行义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二是通过传统司法查控手段,获取被执行人的大数据资料,查证二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先后调查了四川省宜宾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流水账户、税费缴纳、水电费的缴纳、社保缴纳等情况。其中在调查税费缴纳、水电费的缴纳措施中找到了突破口。宜宾高县国税局积极配合,提供资料显示高洲酒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大量的经营性收入且有较多缴税额;执行法官在水务局调查四川省宜宾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水费缴纳情况时发现,水费一直由第三人缴纳;在高县电力局调查时发现,第三人会在定期向名为高州酒业公司的电费账户支付电费,数额巨大,2018年已经缴费过1000万元;在社保局提供了四川省宜宾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社保购买情况。通过对上述单位的调查和配合,证明四川省宜宾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收入且一直在经营。在上述事实面前,执行法官向而被执行人释明,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而拒不履行,将面对法律的严惩。

鉴于当前因中美贸易摩擦导致外部经济运行环境存在复杂、不确定因素,作为当地知名民营企业的高洲酒业公司也面临着在经营困难,负债较多的困局,执行法官如果对其强制执行,民营企业的经营必然受到巨大影响,甚至可能造成企业停产。如果四川省宜宾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业,不仅几百号员工的收入将受影响,同时申请人可能也将面临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最终,执行法官通过缜密策划执行策略,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即本案标的300万元,2018年8月前支付50万现金,以酒抵偿50万元,其余每月付15万元,余款一年内付清。截止目前,四川省宜宾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支付现金100万,以酒抵偿50万元,执行到位150万元。

    本案最终以执行和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并执行到位150万元,在于执行法官“精准下药”,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让其望而生畏;多部门联动执行,形成大数据资料,让被执行人在证据面前无法辩解,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在执行民营企业时,对有经营能力的企业要“放水养鱼”,让企业生存下去,保障企业的权益,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双方共嬴。

编辑: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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