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18日讯(唐萁)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有高堂是一家人的福气,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然而,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生活中遗弃、虐待老人的事情却常有耳闻,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子女却对老人弃之如履,可叹奈何。
近日,泸县人民法院太伏法庭便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的案件,案中原告李某已是年近八旬的老人,由于体弱多病,加上老伴的离逝,使其生活无法自理。本该照顾老人的四名子女,却嫌弃老人是累赘,从而对老人不闻不问,后在太伏镇司法所的帮助下,终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四名子女提起了诉讼。太伏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不辞辛苦、多方走访。终于,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由四名被告轮流赡养老人,并每人每月支付老人赡养200,看病治疗的钱由四名被告平均分担。至此,一家人的矛盾已经化解,老人也从新拾起了遗失的情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