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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受损无所居 府院联动来协调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8-12-18 13:09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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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18日讯(夏传强 潘源)近日,叙永法院受理原告阮某、邓某、佘某分别起诉被告四川某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3年,水尾镇拍卖一宗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被告某某公司中标并进行开发建设。如今,三原告分别以被告某某公司在建房过程中严重损害了原告房屋,造成三原告房屋多处产生裂痕为由诉至本院(三原告房屋与被告所建房屋相邻)。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到现场查看房屋受损情况,调查了解房屋受损缘由。三原告因2014年房屋严重受损无法继续居住后一直租房居住至今,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数次未果。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为及时解决受害者的住房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叙永法院法官立即联系当地政府,联合开展专题会议,研究某某公司“绿城首座”遗留问题。研究、探讨出解决方案,并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处理。

 

编辑: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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