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17日讯(彭丸)日前,泸州市水务局在古蔺组织进行了古蔺县石梁子水库枢纽工程导(截)流阶段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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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收委员会与与会代表察看工程现场 |
石梁子水库工程于2016年8月12日开工,2018年11月10日枢纽工程具备导(截)流条件。目前,工程度汛方案、防汛应急抢险应急预案已经有管辖权的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经落实;区域内的建设征地和库底清理工作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根据业主(古蔺县振兴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及古蔺县水务局审查、转报,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相关规定,召开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泸州市水务局、古蔺县人民政府、古蔺县水务局、古蔺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泸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古蔺县古蔺镇人民政府、古蔺县德耀镇人民政府、古蔺县振兴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大桥水电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成立了“古蔺县石梁子水库枢纽工程导(截)流阶段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名单附后)。验收委员会委员和与会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审查了工程导(截)流阶段验收资料。
验收收委员会与与会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审查了该阶段验收资料,认为目前工程情况满足截流条件,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