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11日讯(罗羽秀 王冰镕 黄恩富)12月11日,合江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暨媒体开放日活动,通过“旁听+通报”的形式向到场媒体展示了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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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点,该院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了3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局、司法局、公安局工作人员及媒体参加了庭审旁听。被告人陈某、韦某、胡某等5人在明知桢楠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且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采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已经构成了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经法院依法审理,当庭判决陈某、韦某、胡某等人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均为缓刑),并处3000至5000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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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该院随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环境资源审判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近年来,合江法院紧盯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2017年以来,该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85件,审结82件,结案率96.47%,用实实在在的司法行动保护生态环境。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该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注重内外发力,强化执行队伍建设,采取老赖铃声、影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多项创新举措,全力开展执行攻坚,全面构建执行工作大格局,执行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据悉,当日下午3点,该院还集中审理了2起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进一步营造声势,扩大刑事审判保护环境资源的效果和影响力。(合江法院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