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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人民法院:重复办理登记 婚姻自始无效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8-12-10 10:57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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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10日讯( 何丽丽)日前,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审结一起婚姻无效纠纷,认定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周某甲的婚姻无效。

张某某与周某甲及其弟弟周某乙是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乡人,年近50岁。1989年9月30日,哥哥周某甲与嫂子杨某某登记结婚,并长期生活。1994年6月20日,弟弟周某乙与张某某登记结婚时,冒用了哥哥周某甲的身份信息,导致哥哥周某甲又与张某某登记结婚。

经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甲与杨某某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系合法夫妻关系,在周某甲与杨某某有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弟弟周某乙冒用其身份又与张某某重复办理结婚登记的,系重婚,依法属于无效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之规定,判决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周某甲婚姻无效。该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编辑: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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