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4日讯(彭仲芳 豆雪霞 文/图)11月27日傍晚,52岁的妇女万大花(化名)带着一脸的伤痕一瘸一拐的来到泸州纳溪法院家事法庭寻求临时庇护和人身保护,同时表示自己坚决要和丈夫离婚。通过交谈,万大花讲述了自己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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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联志愿者与法官对万大花心理疏导 |
万大花与其丈夫冯铁树(化名)于1986年登记结婚,结婚已30余年,年轻的时候,万大花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轻则污言秽语乱骂,重则就是拳脚相向,夫妻生活方面更是从来都不尊重万大花的意愿,就连有时经期都要强迫。因法律意识淡薄,顾及年幼子女及“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她选择了一次次的隐忍。虽然也曾经报过警,但因当时缺乏制度支持加之冯铁树的假意忏悔和万大花自己无收集家暴证据的意识,也只能作为普通家庭纠纷调和处理了,冯铁树更是变本加厉。近年来,随着年龄的增大,冯铁树有所收敛,但自从今年年初冯铁成当上当地社长及儿子儿媳也外出务工后又开始膨胀起来,动不动就谩骂甚至殴打万大花。2018年11月25日晚十时许,酒后的冯铁树因家庭琐事与万大花发生口角后,失去理智地对万大花拳脚相向,甚至掐其脖子,在孙子们的叫喊声中,万大花才得以逃脱。当晚万大花逃到亲戚家住后不敢回家,经亲戚和妇联干部的劝说和引导后,万大花来到家事法庭,出现了文章开始的一幕。
家事法庭立案后,先将万大花安排在临时庇护站休息并通知妇联志愿者对其心理疏导。经审查,万大花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考虑到万大花家里还有两名年幼的孙子需要照顾,承办法官决定连夜向冯铁树发放“保护令”。因冯铁树系当地社长,更应起到警示作用,承办法官联系了当地政府、派出所及村社干部,一同到冯铁树家里向其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其谩骂、殴打万大花,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如果违反禁令,将直接面临罚款或拘留。在承办法官、政府领导、派出所民警及村社干部苦口婆心的教育和开导下,冯铁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决不再出手殴打妻子,万大花也表示再给丈夫一次机会,如果冯铁树固态复发的话,一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坚决起诉与丈夫离婚。
家事法官提醒,面对家庭暴力很多受害者因为种种原因都试图掩盖或隐忍,选择将伤痛掩藏在屋门后,她们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殊不知,忍来的“风平浪静”只是假象,隐忍换来的往往是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原谅更是助纣为虐,变本加厉,甚至会演变成暴力犯罪。故受害者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该大声呼救,采取适当方法避免自己遭遇更大的伤害,同时应该及时的报警或就诊,及时向妇联、单位、基层组织等反映,并注意拍照、收集物证等将证据固定下来,合法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家暴零容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