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1月28日讯(谢蓉)近日,泸县法院云龙法庭审理了一起邻里之间因鸭子死亡事件引发的打架纠纷。
2017年8月27日,原告李某发现自家的鸭子死在被告汤某田中,李某的儿子邓某当天傍晚前去汤某家就此事进行协商,但汤某误认为邓某是向其挑衅,态度恶劣,与邓某发生争执,并动手击中邓某鼻梁,致其鼻出血,眼镜损坏。李某见其儿子受伤心中不服,便与汤某的妻子呙某进行“理论”,在争夺竹杆的过程中致李某左前手臂受伤。事后经当地派出所对现场进行了勘察、拍照,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故原告李某和邓某一纸诉状递到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被告送达了民事诉状等相应的法律文书,并向被告了解情况,得知:双方系邻居,之前因为原告田坎泥土垮落到被告的水沟里双方便发生纠纷,矛盾一直未能得到化解,心中积怨,因此这次鸭子死亡事件便激化了双方的矛盾,导致拳头相向。开庭当日,考虑到双方系邻里,为了修复邻里关系,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从情理和法理方面对双方进行背靠背的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冰释前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