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1月27日讯(胡小东 文/图)2018年11月5日下午,蒋女士在白节镇滨河路老桥桥头发现疑似偷自己鸡的嫌疑人,随后抓住吴某林(男, 18岁,纳溪区人),并将其扭送到纳溪区公安分局丰乐派出所白节警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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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务室,吴某林承认了2018年11月3日23时左右,自己伙同何某贵(男,37岁,纳溪区人)在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蒋先生家盗窃了10只鸡的事实。并供述了自己曾多次伙同何某贵在白节镇实施盗窃。
警务室迅速组织民警前往何某贵户籍地实施抓捕,民警到其家中时,并未见到其人。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摸排,在一闲置房屋中将何某贵抓获,并将其带回警务室调查。
实际上,之前两人分开作案,这次两人“合作”了,早在今年10月26日,俩人就一起到白节镇简女士家盗窃鸭子2只,而此次被抓,是由于11月3日,在白节镇蒋女士家盗窃鸡10只。
纳溪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林、何某贵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