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1月13日讯(李小川 蔡利霞 文/图)2018年年初,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适应司法改革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审判中心主线,就全院除派出法庭受理以外的民商事案件审理探行繁简分流机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民商事简案团队和繁案团队,强化繁案精办细办、简案简办快办提质增效。盘点近一年的工作,探行初见成效,实现了速调速裁的高效审判和精审细办的高质量审判双翼齐飞的良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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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简案繁案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纳溪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分流方案》)。该方案采用列举方式和排除方式结合确定繁案难案类型,将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破产纠纷等案件作为直接繁案办理,其余一般性案件以20%左右作为繁案审理,另外80%左右的案件为简案审理,并规定繁案、简案各自处理流程机制,从案件类型及数量分配上确保繁简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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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级分流机制
民商事案件受理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后,该中心即根据《分流方案》相关规定,综合判断案件繁简性质,在该中心完成第一级分流即源头分流,也即直通车分流:如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破产纠纷等案件直接分配给繁案团队办理。
接下来,由该中心将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晰的案件直接先行调解,能调解的在30日内即时调解结案。不能在该中心及时调解结案的,进入第二级分流即诉调分流,交简案团队办理。由简案团队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或调或裁或判,一般在30日内办理结案。
在简案团队因涉及鉴定、评估,追加诉讼主体、法律关系复杂、需要公告送达等情形的案件,则进入第三级分流即甄别分流,由简案团队将所涉案件通过诉讼服务中心移送繁案团队精办细办,但严格该类简转繁分流比控制为20%左右,从机制设置上保障繁简分流有序进行。
设制专委专门负责
由两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分别负责简案团队和繁案团队,严格管理、以老带新、着力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并探索民商事案件庭审方式改革和裁判文书改革,狠抓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探索制定《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庭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送达规程(试行)》等改革成果。从落实管理责任方面促进繁简分流落地生根。
成立专门送达小组
为解决送达难问题,根据《分流方案》成立专门送达组,送达组同时为简案团队和繁案团队服务,在传统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基础上,依法创新采取电子送达、短信送达、微信送达等新方式;对于故意和法院玩“躲猫猫”的当事人,出新招、下狠劲,采取蹲点送达、夜间送达、节假日错时送达、委托送达、联合其他部门配合送达等方式送达;今年7月,对于故意阻挠送达、辱骂法官的欧某某,依法采取司法惩罚措施,有效提高送达效率,确保繁简分流审判效果。
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在繁简分流机制下,2018年1月至10月,全院(除法庭外)受理民商案件1720件,其中立案后即直接进入繁案团队196件,直接进入简案团队1524件,源头繁简分流比为11:89;进入简案团队的1524件案件中,简案团队根据《分流方案》分流到繁案团队284件,二次分流比为19:81;截止至10月底,简案团队已审结1093件,结案率达95%,平均审理时限约7.6天。繁案团队已审结303件,结案率为63%,其中判决结案98件,调解撤诉结案201件,其他方式结案4件;全院上诉32件,无发改。案件收、结数量同比去年提升20%,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同比去年均提升10%以上,较好体现了繁简分流的良好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