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1月7日讯(刘铭 周云)2018年11月1日上午,古蔺法院二郎法庭在古蔺县二郎镇华年村村民委员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并最终主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庭审后,办案人员向旁听群众及附近学校发放了《婚姻法》、《继承法》等与家庭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向咨询的群众解疑答惑,获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点赞。
晏某甲与张某某系夫妻关系,共生育有四名子女,均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自2017年起至今,晏某甲、张某某在古蔺县二郎镇卫生院产生医疗费共计3072.62元,其儿子晏某乙、晏某丙未承担该费用。晏某甲、张某某因此提起诉讼,要求晏某乙、晏某丙共同支付已经产生的医疗费3072.62元,并共同承担以后的医疗费。因该案诉讼标的额较小,古蔺法院二郎法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庭审中,晏某乙、晏某丙均表示愿意承担父母的医疗费,且希望父母爱惜身体。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亲属,仅因沟通较少导致诉讼,办案人员便积极向双方传达各自的意见,晏某甲、张某某与晏某乙、晏某丙最终达成和解,并自愿签订如下调解协议:由晏某乙、晏某丙于2018年11月10日前各支付晏某甲、张某某医疗费1536.31元,晏某甲、张某某此后产生的医疗费由晏某乙、晏某丙按实平均分摊。
通过巡回审理赡养案件,为年迈的晏某甲和张某某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缓解了当事人之间的家庭矛盾,对晏某乙、晏某丙及旁听群众也具有良好的教育意义,有助于促进当地良好家风的形成,同时也增进了群众对审判工作的了解,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