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1月5日讯(胡小东 文/图)年底将近,烟花爆竹的销售开始慢慢火起来了,所以,警察蜀黍们都加强了对烟花爆竹的检查工作。近日,纳溪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就查处了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而犯罪嫌疑人则是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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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根据前期线索摸排,向治安支队反馈该信息后,在支队指导下,10月24日,联合分局安富派出所前往合江县九支镇,一举将非法购贩烟花爆竹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江(男,40岁,合江县人)抓获,并现场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05件。
经查,张某江在自身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运输证的情况下,自2016年10月以来,驾驶小货车往返于自贡市富顺县、遂宁市安居县、宜宾市南溪县、眉山市仁寿县等地私自购买烟花爆竹存放于九支镇夹子口村、法王寺村、金鸭子村,并用自己的小货车运输至纳溪护国镇、打鼓镇以及合江县佛荫镇、九支镇等地销往摊点、门市,涉案金额十余万元。
目前,纳溪区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张某江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年关将至,烟花爆竹生意进入旺季,但作为危险物品,从业人员必须具备# 烟花爆竹经营从业许可证 # 并对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实施专人专库妥善管理。广大居民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并在发现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非法储存及买卖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秋风行动以来,纳溪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成功侦破涉爆(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刑事案件1起,移送起诉涉嫌枪爆犯罪人员1名,破案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05件,共查处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5件,治安拘留23人,罚款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