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1月5日讯(胡小东 文/图)按照纳溪区公安分局 “秋风”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纳溪区公安分局棉花坡派出所全力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在日常交通检查中查获一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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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0日15时13分,棉花坡派出所交通组民警在开展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中,在东升街道蓝天路1公里处查获一辆车牌为川E牌照的普通摩托车,该车驾驶员黄某(男,48岁,江阳区人)无法出示驾驶证,经询问发现黄某根本没有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在进一步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黄某满身酒气,将其带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黄某的酒精含量达72.5/100mg,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黄某涉嫌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