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地方频道-泸州  >  政法在线
泸县人民法院:有朋自“花盆”来,不亦说乎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8-10-14 09:08来源:四川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进入四川手机报 短信看新闻:订阅四川特快

四川新闻网泸州10月13日讯(程伟 杨月古有:“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今有:“有朋自“花盆”来,不亦说乎”!

近日,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云龙法庭审结一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原、被告素不相识,因原告驾驶自有的一辆长安车停放在被告楼下,早上开车时,发现被被告在打扫卫生时,其所用的笤帚将窗台上的花盆碰倒后,以致于花盆从楼上坠落砸坏车子。报警后经调解,双方协商车子修理后再做处理,但原告车子修理过后与被告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本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及工作人员对两人予以协商进行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被告自愿各自承担一半责任。

庭审结束后,被告如是说:我从来没有进过法院,没有坐过被告席,今天因为一个小花盆,我也算是见识了国家法律的存在。用花盆交个朋友,了解法律,值得。谢谢审判员和书记员。



编辑:肖伟
四川发布网站 微博 泸州频道首页 地方联播首页 打印本页 纠错报告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