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0月12日讯(胡小东 文/图)9月14日上午9时许,纳溪区公安分局永宁派出所联合永宁路社区在永宁路巡逻时发现一男一女形色可疑,双方交谈后一前一后走进永宁路某小巷内,有卖淫嫖娼的嫌疑。民警上前查看,发现巷子被铁门挡住,便翻越铁门进入小巷内。巷子内有数间房屋,民警正逐一查看时,一男子从屋内冲出,翻墙逃跑,不料被墙后蹲守的辅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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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时李某群(女,52岁,纳溪区人)和张某洪(男,49岁,纳溪区人)在纳溪区永宁路一房间内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正准备进行性交易,不料被民警当场抓获,二人对自己卖淫嫖娼的事实供认不讳。
纳溪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卖淫嫖娼的李某群、张某洪两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