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9月18日讯(佘顺连)9月5日上午,叙永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救助保险救助金发放会,人保财险叙永支公司到场发放救助金,此次发放会现场,3名困难申请人领取到执行救助金共计7万元。这是叙永县人民法院首次通过执行救助保险对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
2016年,喻某在为被执行人何某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经法院判决,何某赔偿喻某医疗费等费用5.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喻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穷尽一切措施,均未发现何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遂陷入了“执行不能”的困境。喻某因该案受伤,劳动力欠缺,家中有年迈的母亲和一个在校读书的学生,家庭条件困难,现因喻某动手术取钢板需要治疗费,喻某向叙永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在发放会现场,当领到救助金时,喻某激动的对法官说道:“感谢法院,法官,真的谢谢你们!想不到我能这么快领到这笔救助金,我的治疗费用有着落了,真解了我的燃眉之急”。 此次领取救助金的另外两名申请人,一名是因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近亲属,一名是一起健康权纠纷案被害人。
叙永县地处贫困山区,因部分涉民生案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家庭都比较贫困,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较弱,为充分保障困难申请人权益,近年来叙永县人民加大了司法救助的力度,自2016年以来,叙永县人民法院共计对74案97名困难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73万元。2018年,为破解执行难,叙永县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叙永支公司开展合作,由法院出资购买执行救助保险。执行救助保险,能有效缓解部分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及其近亲属生活困难的问题,加强人权保障,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充实现有的执行救助力量,完善司法救助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