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9月13日讯(王睿)2018年9月4日上午,龙马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曹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4人参与旁听。
经审理查明,黄某、钟某与曹某等人民间借贷一案,判决曹某等人连带偿还二申请人借款本金19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曹某未履行,反而其银行卡上还有大额流水明细,且曹某还以其名下公司的房产向成都某典当公司抵押贷款900万元,并于期满后按约归还,这些行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庭审当日,曹某深刻悔过,并向申请人兑付60万元。鉴于其悔罪态度好,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还款协议并已在积极偿还债务,龙马潭法院当庭判决其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免予刑事处罚。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次庭审表示高度赞赏:“见证此次庭审让我们看到了龙马潭法院打击拒执罪的决心和能力,同时也体会到了刑罚不是目的,而在于修复社会关系,希望更多群众理解并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