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9月8日讯(舒敏)刘某清是泸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青龙门市的负责人,门市日常经营化肥、农药、两杂种子等商品。商人的唯利是图的属性在他的身上却放大了很多倍。2017年2月17日,泸县农林局执法检查时,发现刘某清正在推广、销售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种子,对他作出没收该部分种子和非法所得6560元,罚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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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明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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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履行义务 |
刘某清在行政处罚生效后并未履行义务,泸县农林局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顶着烈日前往刘某清的门市,见到法院干警,他瞬间有了抵触情绪,态度恶劣,承办法官将其带回法院。向其说明了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在法官耐心的劝说下,被执行人刘某清主动将案款26560元履行到位,该案成功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