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9月7日讯(于杨)烈日炎炎,秋老虎再凶猛也阻挡不住执行人员的干劲和热情。9月5日一早,执行大会战第三小组就兵分两路前往石屏张某强和罗某忠家中。
2015年,罗某忠承建了申请人两楼一底(的住房后又将现浇工程分包给被告张某强,张某强雇请张某其从事混凝土搅拌工作。后张某其在施工过程中被混凝土料斗打伤胸部及左腿受伤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二人一直未履行,张某其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到达张某强家中后发现其并未在家,经走访周边群众得知其在山顶一混凝土搅拌站上班,执行人员根据群众提供线索找到了张某强,通过张某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找到了另一被执行人罗某忠,并将其二人带至法院。
执行干警首先向二被执行人释法名义,讲明了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起初两名被执行人仍相互推诿,不以为然。在执行法官告知二人如有条件履行而拒不履行将要对他们采取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后,两名被执行人均急忙联系自己的家属。来到法院后,张某强的妻子和罗某忠的儿女得知家人如再不履行将要被拘留,便立即将案款履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