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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林业局获得“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8-05-15 09:15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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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泸州5月14日讯(陈襄)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古蔺县林业局“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据悉,四川省仅4个单位获得此荣誉称号,泸州市唯古蔺县林业局获此殊荣。

近年来,古蔺县林业局坚持以脱贫攻坚为抓手,建设生态民生林业,生态治理产业建设成效显著。克服赤水河干热干旱河谷地带造林难度大的困难,实施了国家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石漠化治理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14.9万亩,两轮退耕还林人工造林19.43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以年均0.2%的速度快速增长,生态系统初步得到修复。建成核桃基地6万余亩,硬木质原料林近100万亩,地道中药材基地7万亩。完成黄荆老林汽车露营地建设并投入运营,申报“黄荆老林国家森林公园”获得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全票通过。在生态民生林业建设中,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推行“土地变股金,股金变股份,农民变股东”贫困户“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折资配股、增加系数,盈利多分、亏损少摊”的林业专业合作社模式,帮助贫困群众把土地资源变为加入专业合作社资本,同时,基础设施、种养殖项目国家投资部分,配股到贫困户社员折算为配股系数,减少贫困户投资,降低风险,增加收入。

创新管理方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认真开展森林“三防”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病虫灾和滥砍滥伐,保持严历打击的高压态势,生态安全切实维护。获得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多次获得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先进单位、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等荣誉。开展完成“一个调研”、创新建立“两项制度”,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完成“一个调研”:以国家林业局“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为契机,争取县人大、县政协定期开展《森林法》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和评议,梳理、归纳社会各届对建议意见,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国家林业局,2016年6月获得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王洪杰司长等领导的高度评价。创新建立“两项制度”:“森林防火分层应急响应”制度,在森林火灾扑救上实行“四级响应、五梯队扑救”实现了小火自救、大火互帮、区域联防的目标,彻底扭转了被动局面,被《国情要办》栏目采用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林权纠纷政府联动调处”制度,建议县政府组建了由县法制办、林业局、国土局、信访局、有关乡镇等单位组成的“古蔺县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将林地纠纷同耕地等土地纠纷统一由县法制办牵头调解处理,2017年4月在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项目会上作推广交流发言,法制日报第1130期头版以《探索纠纷调处机制》为题,全国范围内推广。

着力提振精气神,行业队伍务实奋进。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为动力,全面加强党的组织、作风建设,铸造“廉洁自律、勇挑重担、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林业队伍,多年来没有干部职工受到刑事和纪律处理,是泸州市级文明单位,连续5年获得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一等奖、连续10年获得市林业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在行业队伍建设工作中,通过“一班、三课、一个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和服务能力,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关系。“一班”:青年干部培训班,每周星期五下午召开,35岁以下干部职工参加,授课内容主要是“三课”(党课、业务课、社会课);“社会课”定期参训人员到林业生产现场、重点企业、工区站所、贫困农户,体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帮助县内企业“金果子”有限责任公司申报“蔺州拇指”核桃良种获省级评定;“一个活动”:志愿扶贫活动,由专人负责,组织职工自愿到贫困村开展帮扶活动,提供技术、物资、政策等支持,帮助对口扶贫联系村龙爪村建立起生态旅游专业合作社,打通通村水泥路、通组碎石路,发展林下养殖和中药材种植等支持产业,成功注册“龙之蜜”原生态蜂蜜品牌。

古蔺县林业局将继续秉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脱贫攻坚为抓手,坚定不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倾力守护碧水蓝天,建设生态民生林业,严格森林资源管护,着力推进造林绿化,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编辑: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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