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月15日讯(李建芳 梅锡)今(15)日,古蔺县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会召开,会议提出将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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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古蔺县将于2018年1月—3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四项:开展县人大、县政协“两会”期间会风、会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督查;春节前后,重点开展利用节假日、公务活动等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违规收送和发放礼品、礼金、商品预付卡、购物卡等问题;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问题集中督查;开展大操大办集中督查;开展扶贫领域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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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此次正风肃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务必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新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行动自觉性,坚决按照中央、省市抓作风建设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总体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全面梳理研判,着力查纠正风肃纪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认同感;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纪问责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要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作用,坚持无遗漏、全覆盖、零容忍态度,着力查找和发现问题,确保监督检查的质量。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机制,多方式多渠道开设正风肃纪监督举报专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监督检查组和正风肃纪主责单位要严格线索移送管理,无问题线索单位实行零报告,并按要求把握好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和容错纠错的界限,积极探究,保护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