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月3日讯(刘明金)2017年以来,古蔺县检察院不断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最高检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凡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坚决治理“微腐败”,除尽“害人虫”。集中查处发生在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严查重特大安全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背后、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
全年,共立案查办涉嫌贪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4人,其中大案为7件11人;围绕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生态建设、安全生产”等中心工作,确立了在“扶贫、惠民领域”开展小专项行动,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其中涉及 “五小水利”扶贫惠民工程领域3件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净化了政治生态,为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夯实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