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21日讯(刘明金)今年以来,古蔺县检察院不断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引导青年检察干警在服务期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干事创业,并积极探索队伍管理激励机制,制定出台《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制度(试行)》。
规定除因组织提拔、上级院遴选调动以外,干警个人申请工作调动实行积分排序制,干警在该院工作期间,根据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担任部门职务、增加服务年限、受到奖励等,将按照不同情况予以积正分。基本称职以下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将按照不同情况予以积负分。在规定的调动比例范围和相同条件之下,实行高分优先,积分相同的,综合考虑申请人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等情况由院党组确定。干警递交调动申请后,政工部门即启动积分,并向院党组提交全部申请人积分情况,院党组研究后报上级院审批。
该制度着重工作实绩,形成激励机制,改变了过去部分干警不管工作表现如何,只要期满就可申请调动的状况。该人才流动激励导向机制得到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红立的书面肯定:古蔺县院创新举措,拴心留人的探索很好。望不断创新制度机制,促进队伍优化发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