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21日讯(刘明金)2017年,古蔺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脱贫攻坚工作为着力点,切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获得省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
以县检察院为职务犯罪预防中心,在全县设立三个检察室,在26个乡镇设立检察联络站,聘请238名第一书记等为联络员,形成“1院3室26站238员”全覆盖职务犯罪预防模式,重点加强精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向乡镇发出“加强村务公开助力村民脱贫致富”的检察建议,防止扶贫资金被挪用、侵占和截留。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指导县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分析查找扶贫工作中的风险点,引导其按照风险点建章立制防范职务犯罪。
利用“全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实地跟踪监督扶贫工程,建立扶贫工程项目台账,掌握贫困村扶贫攻坚项目的进展情况。
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会签专项文件对古蔺县大寨乡富民村明镜坝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程开展预防监督,实行挂牌督办。
与古蔺邮政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构建反腐无禁区、预防无盲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案例剖析现场警示教育会,通过案件当事人——涉案人员、案件侦查人员、公诉人员、发案单位领导“现身说法”,用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派宣讲员深入贫困村,为村两委成员以及村民小组组长开展专题讲座,告诫他们要做法律政策的明白人、群众致富的带头人,并深入贫困村扶贫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宣传教育。
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吕杰充分肯定了古蔺县检察院在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认为古蔺检察院建立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全覆盖机制,是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发展中做出的有益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