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21日讯(曾德慧)为了深入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合江县大桥镇以“三强化”举措助推村务监督。
强化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要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村民委员会决策进行监督,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强化职责。村务监督委员要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村务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回复,对反映属实的,应在10日内反馈所采取的措施。
强化纪律。监委会成员应当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村党组织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监委会委员给予相应的处理;性质较重的,应当提交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性质十分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依纪依法处理。监委会成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于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村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应被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