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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重预防

2008-09-04 12:31:33  来源:红网  责任编辑:$!v:author!$

  近年来,我国城乡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呈上升趋势,并且表现出扩展迅速、影响面广、行为激烈、处理难度大等特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许多理论和实践,涉及到领导靠前指挥、加强信息搜集、正确定性、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等。应对突发事件必须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我们执政管理的日常点滴之中。只要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该做的工作做实了,做对了,许多突发事件就不会发生。

  一、把群众利益摆在改革发展的出发点,从源头上预防公共事件的发生

  群众的观点,最重要的是群众的生存与发展权利。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我们的一切工作,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是稳定人心的根本。近几年发生的恶性公共事件,多数发生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起因都是由于在发展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到群众的利益而引起的。所以,努力提高政府改革发展的能力,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让老百姓时时感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好处,让多数人对明天心存信心,是我们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

  二、设身处地帮助群众获得应有的权利

  改革开放三十年,也是社会群体利益调整的三十年,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后,社会上各种利益交织,矛盾更集中地表现出来。处于相对弱势的群体,容易在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受到利益侵害。当前,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群众受到不公正待遇,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社会状态。瓮安事件,根本原因是当地群众的诉求与不满长期得不到重视,群众心中积累了怨气,一旦碰到机会就爆发出来。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功夫下在平时,要求我们注重倾听群众的困难和诉求,履行好各自职责,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这对减少冲突,创造和谐社会具有直接的作用。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保障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是城乡居民行使自治管理职能,沟通政府与百姓的基层组织,村、街道一级党的组织是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一线党组织。这些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如何,直接决定了这个地方的社会协调状态。基层组织工作得力,在群众中的威信高,这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就快,党群关系就好,社会也就和谐稳定。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或不作为,或乱作为,或处事不公,不依法办事,长此以往就会引发事端。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事发地的基层组织涣散,没有战斗力,没有威信。

  四、强烈的政治敏感性,时时关注偶发的“小事”

  我国近期发生的一些突发群体性事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由不起眼的“小事”开始,由于当地政府处置不及时,随着谣言四起,各种势力介入,参与的人越来越多,处理难度不断增大,最终“小事”酿成了大事。所以,我们政府各级部门要对辖区内发生不测“小事”增加政治敏感性,要用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看待身边的“小事”,要依法审慎快速处理好出现的事件苗头,不让别有用心的人有可乘之机。

  五、适应新型媒体形式,掌握舆论主动权

  互联网新型媒体的出现,使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大大扩展。我们应转变思维方式,变被动应付为主动掌控。要建立积极有效的信息发布平台,尽可能向社会公众提供完整、真实、可信的第一手信息。只要我们能以发展、开放的思维对待网络条件下的媒体环境,我们就一定能把握住舆论的主动权,那些谣言、误传就不会有市场。

  (作者系省安全厅信息技术处处长)[稿源:陕西日报][作者:许剑根][编辑:刘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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